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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门新会区林改:分股不分山 分利不分林

发布日期:2010-01-06 00:00:00  来源:江门日报   作者:  浏览次数:2848

江门苗木  从2009年11月起,新会区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,并力争用一年时间完成主体改革任务。这是记者在2009年12月30日召开的新会区林业工作会议上获悉的。邓浓乐、陆学飞、甘景林、邓佩兰等区领导参加了会议。区委常委陆学飞代表区委区政府与各镇(街)镇长(主任)签订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责任书。

  目前,新会区林地总面积是65.7万亩,其中国有林地3万亩,集体林地62.7万亩。按计划,此次新会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:从2009年11月起,至2010年10月底,力争用一年时间,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,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、经营主体落实、责权划分明确、利益分配合理、流转程序规范、监管服务有效、配套机制完善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。

江门新会区林改:分股不分山 分利不分林

  此次改革较核心的一条就是“均股均利”,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不变的情况下,通过“分股不分山,分利不分林”的形式,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;此外,还将减轻负担,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利益。对商品林放活经营,对生态公益林加强保护、依法合理利用。引导林地经营权、林木所有权合理流转。建立健全林业支持保护制度、林业金融支撑制度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、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。

  据了解,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改革范围为新会区内的所有集体林,包括生态公益林和商品用材林。经过村民会议过半数以上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后,可依法将林地使用权、林木所有权通过均股、均利的方式,落实到农户,确立农户收益主体地位。对权属有争议的森林、林木和林地,要按照“逐级负责、分级调处”的原则,积极协调权属争议。对确实难以调解的,暂不纳入改革范围。

江门新会区林改:分股不分山 分利不分林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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